培养强农兴农人才 把“金种子”撒在祖国大地******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培养强农兴农人才 把“金种子”撒在祖国大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光明日报记者 张哲浩 杨永林 李洁 光明日报通讯员 王学锋 张鹏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明确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这既是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更是我们在发展过程中对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近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书记、学校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团长李兴旺以“开启光荣和梦想的远征,书写青春和奋斗的华章”为题,为青年学生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和遵循,不断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信心决心和能力水平,努力培养更多卓越农林人才,勇担强农兴农光荣使命,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征程中接续奋斗,在深度融入和主动服务国家战略中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农业大学,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培育更多“金种子”。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在果园调试苹果双臂采摘设备。靳军摄/光明图片
在深研细悟中坚定理想信念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校领导、各部(处、室)负责人及学校33个基层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党员、师生和党外人士于当天上午集中收看了开幕会,全体师生备受鼓舞、十分振奋、反响热烈。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既要整体把握、全面系统,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连日来,校党委突出农林高校办学特点、学科特色和使命任务,制定了按章节分步骤推进的学习计划,用5周时间分阶段原原本本、持续深入学习,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校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学习会议,印发学习贯彻文件,校领导带头宣讲巡讲,依托校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师生政治理论学习,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学以致用。
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深刻领悟党章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各级党团组织把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积极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传。
在学校东南窑文化展室里,中国工程院院士、旱区作物逆境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康振生为支部党员讲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他指出,作为一名党员和农业科技工作者,要持续聚焦小麦重大病害绿色防控科学和技术问题,攻坚克难、不懈奋斗,努力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上作出更大贡献。
在广大青年学生层面,学校党团组织重点聚焦学生党员、学生团员、青马骨干、研究生骨干等,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参加“鸿鹄计划”领导力训练营的研究生骨干王绍强表示,要矢志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三农”事业增添青春力量。
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在学习中提升了站位,在交流中凝聚了共识。大家深刻认识到党的二十大关于粮食安全、生态文明、乡村振兴、健康中国、人才强国等重大部署带来的发展机遇,提高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景色。张佳奎摄/光明图片
在学习宣传全覆盖中强化育人育才使命
学校党委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打造“宣讲+培训+育人”理论宣讲品牌。成立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构建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统筹组织、各单位深度参与、覆盖全体师生员工的“大宣讲”格局。全体校领导率先垂范,为师生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联学导学。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同志积极指导督促本单位学习,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
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学习的重要内容分批分期进行系统培训。学校组织开展第五期高层次人才研修班、第八期中青年干部专题培训班,开展了校史校情、人才安全、乡村振兴、未来农业与共同富裕教育实践活动,赴浙江嘉兴南湖、安吉余村实地感悟“红船精神”和“两山”理念。
学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从13名代表到现在9600多万名党员,中国共产党人筚路蓝缕,久经考验而不忘初心使命。”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堂上,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赵星宇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党史有机结合,为学生带来生动的一课。
在学校公益法律服务团的基础上,学校成立了“法治小院”,组织师生积极开展法治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做好法律咨询工作。
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根本遵循,把就业作为战略工作,学校召开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题会,实施“招培就”一体化工程,切实守好学生就业的“幸福线”。
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优势,全方位、多角度解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校马克思主义“三农”理论研究中心系统研究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有力的学理支撑。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贡献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为了深度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校党委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学习,围绕“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打造旱区农业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等7个方面开展专题研讨,把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融入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进一步坚定扎根西部、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信心和决心。
在课堂上、田野里,在乡村振兴主战场,学校师生接续奋斗,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不断提升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能力,用实干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果园树形还需要进一步规范,近期秋肥要跟上。”在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高桥镇南沟村果园里,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园艺学院教授马锋旺正在现场指导。
党的二十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来到陕西省延安市考察。学校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议集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延安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并召开推进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将总书记的嘱托转化为持续推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学校组团专程赴延安调研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实地走访当地苹果园,围绕提质增效、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矮化密植栽培、装备智能化信息化、自然灾害预防、品牌建设等开展座谈交流和现场指导。
“延安农业产业发展拥有浓厚的西农情结,农产品蕴含着强大的西农基因。”谈到学校对延安苹果产业作出的积极贡献,延安市副市长魏延安表示。
2015年以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相继选育出“瑞阳”“瑞雪”“秦脆”“秦蜜”“瑞香红”等优良新品种,受到群众广泛喜爱。光是今年,5亩“秦脆”就为延安市洛川县石头镇背固村果农崔卫东带来了18万元的收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吴普特表示,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粮食安全、推动绿色发展等新部署,为涉农高校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带来重大发展机遇。全校上下将进一步坚定扎根西部大地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信心和决心,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西农力量”。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05版)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